未中标文件销毁?供应商带走?你搞得清楚吗“档案室存满了怎么办,现在都堆在开标室的角落里了,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该怎么处理?”近日,有**采购同行在评论区留下了他的疑问,希望大家支招。 虽然**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采购文件15年的保存期限,但不难看出,在执行过程中,招标采购档案如何保存、应保存多久等具体问题仍是一些单位的难题。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?目前各地又是如何处理的?**采购信息报/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。 正本保存 副本处置方式不同 “未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由采购中心存档15年,副本保存1个月后销毁处理。原则上,采购人只保留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副本,投标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,均不得带走投标文件。”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**采购部负责人李深河介绍说。 “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存档,保存15年,副本1年后销毁。”山西省晋城市**采购中心张晓敏表示,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,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,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副本公示期结束后交给采购人存档备查。 “正本和副本都保存,但分开归档。”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,